高低溫試驗箱及其他環境試驗設備購買選購的五個原則:
1、環境條件的再現性
實驗室里不可能完全再現自然界中存在的環境條件。但是,在一定的公差范圍內,人們可以非常相似的模擬工程產品在高低溫、恒溫恒濕等模擬程環境中經歷試驗。這段話用工程語言來概括,即“試驗設備產生的被測產品周圍的環境條件(包括平臺環境)應滿足產品試驗規范中規定的環境條件和公差要求”。例如,根據不同的均勻性和溫度控制精度,用于軍工產品測試的溫度箱要滿足GJB 150.3-86和GJB 150.4-86的要求。這樣才能確保環境條件的再現性。
2、環境條件的重復性
環境試驗設備可以用于同一類型產品的多次測試, 為了確保同一產品在同一測試規范中規定的環境測試條件下的測試結果的可比性,環境試驗設備提供的環境條件必須是可重復的。 即應力水平(例如熱應力、振動應力、電應力等)。
環境試驗設備提供的環境條件的重復性應由檢定部門根據國家技術監督機構制定的檢定標準然后進行執行。 例如,除了滿足激振力、頻率范圍、負載能力等技術指標外,非常常見的電動振動臺還必須滿足檢定規程中規定的橫向振動比、臺面加速度均勻性、諧波失真等精度指標的要求,每次檢定后的使用期限為2年,2年以上才能再次通過檢定后投入使用。
3、環境條件參數可以測量和控制
任何環境試驗設備所提供的模擬環境都是可觀察和可控制的。這不僅是為了將環境參數限制在一定的公差范圍內,保證試驗條件的再現性和可重復性,而且從產品試驗安全性的角度來看也是必要的,以防止不受控制的環境條件對被試驗產品造成損害,并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4、排除環境試驗條件
每次進行環境或可靠性試驗時,對環境因素的類別、大小和容差都有嚴格的規定。此外,除非試驗所需的環境因素滲透其中,以便在試驗期間或之后為判斷和分析產品的失效和失效模式提供明確的依據,否則要求除了規定的環境條件外,環境試驗設備不得給被試驗產品增加其他環境應力干擾。例如,表表面的漏磁、加速度的信噪比和電子振動臺驗證規則中定義的帶內施加速度的總均方根值比。
5、試驗設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環境試驗,尤其是可靠性測試,測試周期長,測試對象有時是高價值的軍用產品。在測試期間,測試人員通常不得不在現場操作測試工作。因此,環境試驗設備必須具有操作安全、操作方便、使用可靠、使用壽命長等特點。從而確保試驗設備的正常運行。